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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江苏省南通市海安法院审结一起饲养动物伤人纠纷案

来源:快科技   发布时间:2021-09-01 21:46  阅读量:12552   

如今,养宠物狗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居民区随处可见遛狗的人如果宠物狗伤害了别人,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据媒体报道,最近几天,江苏省南通市海安法院审结一起饲养动物伤人纠纷案。

2019年底,张某在广场散步时,被刘家的狼狗从背后无系绳猛扑,导致张某当场摔倒,左臀部疼痛。

第二天疼痛加重,送中医医院拍片确认左股骨颈骨折,当天下午住院手术。

视频剪辑

后来,张受伤并报了警接警后,派出所调阅了事发时的公共视频,确认狗主人是刘可是,在了解上述情况后,刘认为该事件是一起事故,并拒绝赔偿对张造成的人身伤害

张认为,刘在户外遛狗时没有拴狗绳,直接伤害了他他有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张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经过海安法院高新区法院组织调解,刘意识到自己不文明养犬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和威胁最终,刘与张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其各项损失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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